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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游戏挥泪“自宫”,积极追求版权规范化

2019-02-20| 太平洋游戏网| 查看: 5| 评论: 0

2019年春节刚过,腾讯游戏正式对外发布了《关于直播行为规范化的公告》。犹如一粒石子投入平静的湖面,在业内荡开一圈圈涟漪。其中有关“厂商/开发者著作权”保护的内容,或许将引发持续性影响。

在游戏直播版权这件事儿上,腾讯游戏能够站出来牵头,与它的行业地位脱不开关系。此前在接受腾讯投资时,斗鱼CEO陈少杰明确表示,“在本轮融资完成后,斗鱼TV将与腾讯在资源和版权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而虎牙CEO董荣杰在上市之后也称,“未来虎牙将与腾讯一起深入合作。虎牙未来将借助腾讯在游戏领域的布局,积极布局东南亚市场,占领更多东南亚的市场份额。”

此前,在游戏直播领域最容易发生的纠纷有两类。第一种是未经许可直播或转播电子竞技比赛画面,第二种则是未经许可直播网络游戏。

从前者看,“电竞比赛”需获得授权已经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光说直播平台,战旗、虎牙等每年都会花费重金购买KPL,LPL等赛事的转播权,《中国新闻出版报》认为,这是由于电子竞技具有“体育赛事属性”,“知名度较高的国内外大赛能够吸引很多玩家和爱好者,具有较高的商业推广价值和宣传价值,而相应的直播平台在比赛方面多是组织者或者投资者,因而获得了直播比赛的专有权利,非经授权不得盗播。”

未获授权的游戏直播行为,在法律上属于侵权。2017年,斗鱼公司没有得到授权,就通过客户端旁观模式截取赛事画面,并让主播对赛事进行点评,实时评论2015年DOTA2亚洲邀请赛。后来,斗鱼被获得该赛事独家视频转播权的上海耀宇公司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斗鱼需赔偿上海耀宇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总共110万元。

而后者,依然是学界争论的焦点。网络游戏直播中,玩家操作的游戏画面是否具备版权属性呢?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认为它具有版权属性,“游戏画面(比赛画面)呈现了源自游戏开发者的游戏素材,以及游戏程序对这些素材进行组合的结果,几乎肯定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搜狐法律中心研究员崔丽莎则表示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网络游戏画面是游戏作品著作权人创作游戏作品时预设的构成网络游戏作品内容的画面,理论上具有无限多的可能性。网络游戏画面的可版权性不是一概而论的,应根据不同的画面类型进行具体分析。”

在网易起诉yy的案例中,网易指出《梦幻西游》是计算机软件作品,游戏运行过程呈现的连续画面属于类似摄制电影创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被告窃取其原创成果,损害其合法权利。而YY则表示,网易公司并不是权利人,涉案电子游戏的直播画面是玩家游戏时获得的;且游戏直播是在网络环境下的个人学习、研究和欣赏,属于的个人合理使用。

法院最终支持了网易的主张,其认为YY侵害了网易公司对其游戏画面作为类电影作品之著作权。

这个案例,说明司法正在加大游戏直播过程中的著作权保护。

换句话说,不管是转播/直播电子竞技游戏画面,还是直播网络游戏,行业大趋势就是要获取授权。腾讯游戏发布的《公告》,正是在应对这一趋势,争取让整合行业达成共识,让版权成为游戏直播良性发展的地基。

来源链接:http://news.pcgames.com.cn/735/73582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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